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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基金项目申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09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充分发挥我校现有大型仪器设备在科研工作中的作用,鼓励实验技术人员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分析测试水平,现启动2021年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基金项目申请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项目类型

(一)本次受理的项目包括仪器新功能开发项目、仪器新方法研究项目和零利用率仪器应用拓展项目。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10000元,每年资助项目不超过6项。各项目需依据学校各课题科研实际需求拓展仪器应用范围,并能提高分析测试水平。

(二)涉及的大型仪器设备均已纳入广东工业大学分析测试中心大型仪器共享管理系统(http://222.200.97.144)。


二、申报要求和说明

(一)申报限制要求。

申请人应为广东工业大学分析测试中心的实验技术人员,每位申请人仅能申请1项2021年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基金项目,且不支持申请项目时仍有同类在研项目的申请人。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申请人应当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和涉密的内容。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如果项目申请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相关问题,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

3.申请书中的项目资助期限为2021年1月1日 至 2021年12月31日。

(三)科研诚信要求。

1.项目应当由申请人本人申请,严禁冒名申请,严禁编造虚假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应当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对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对所有参与者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申请人应按如实填写相关研究基础和研究内容等,严禁抄袭剽窃或弄虚作假,严禁违反法律法规、伦理准则及科技安全等方面的有关规定。

3.申请人应科学、合理填写项目内容,不得虚构和夸大。项目一经立项,申报填写的任务、目标、研究成果指标等内容将自动转为项目合同书对应内容,原则上不予修改调整。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12月18日16:00前,申请人填写完《广东工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基金申请书》,并将申请书PDF电子档发送到分析测试中心审核,发送邮箱:atc_wuyx@gdut.edu.cn。

(二)12月22日~12月25日,分析测试中心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开放基金的申请进行评审,确定支持的项目及经费额度,经公示后实施。


四、相关财务管理

(一)开放基金设立专用账户,由分析测试中心办公室按学校财务制度统一管理。

(二)开放基金预算中材料、加工和测试费合计比例不低于70%。对应的成果申报费用中心另外配套50%。

(三)对未按规定使用开放基金、弄虚作假的行为,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追回和停止经费使用等处理措施。


五、结题验收要求

(一)2021年6月30日前,提交《广东工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基金中期检查表》。

(二)2021年12月1日前,相关成果中至少有一篇专利、标准或期刊已投稿和录用,其中录用时间可适当延期一年。并且,所研究的功能或方法至少帮助两个以上课题组解决了相应疑难测试问题,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资助项目的资金2021年12月1日前应当使用完,延期半年后仍有资金结余的部分将予以收回。

(四)项目一经立项,结题验收根据申请人申报时填写的任务、目标、研究成果指标逐一核对。

(五)项目期满后需及时提交《广东工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基金资助项目总结报告》。分析测试中心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项目结题考核答辩。

(六)结题考核优秀的项目,分析测试中心将予以项目资助金额10%的奖励,并且下一年度优先资助;结题考核不合格的项目,下一年度该项目负责人申请开放基金项目时审核将不予通过。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焱学

电话:17620051120

邮箱:atc_wuyx@gdut.edu.cn


附件:广东工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基金项目申请表




分析测试中心

2020年12月2日


友情链接

电话:020-39349149     中心网站:http://atc.gdut.edu.cn/
E-mail:cszx01@gd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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